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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陣子失心瘋的在搶SS501見面會的門票,
被身邊的家人整個瞧不起,我想還有一些人是默默的在背後嫌我幼稚,
其實這些都無所謂,因為只要自己喜歡又沒影響到別人,我想就還是按自己心意去做吧!



後來前幾天在網路上看到台中新光三越要開「Tony Moly」,
這是間韓系化妝品店,因為它請到金賢重代言,所以迷姐迷妹們爭先恐後的要去搶商品,
其實我看到也很心動,也很想在改天不小心逛到台中新光三越,
不小心的買一堆變會員,不小心的拿到海報、人像資料夾,不小心的收刮所有有金小弟人像的商品....



可是我後來慢慢的冷靜,慢慢的發現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麼,
一個不化妝的人為什麼要買一堆BB霜、乳液、粉餅、香水?就為了滿額可以送東西!
我要的其實只是那些印有人像的小贈品,卻需要花大把的鈔票才拿的到?



這是商人的行銷手法,很正當!
那我拿到周邊商品的理由是什麼?因為收藏?因為迷戀?因為愛就是要全部擁有?
不得不再扯一下五月天,五月天代言的飲料我也沒失心瘋的跑去搬整箱回來喝啊....哈
如果說買CD、買DVD、買用的到的東西就算了,灑錢買一些不知道能幹嘛的東西時,實在真的需要在下手前想一想啊!



雖然我很想也誓言在天時地利人合的時候就飛去韓國掃貨(還要吃烤肉、吃年糕、吃泡菜、吃人蔘雞),
但我想掃的畢竟還是以實用為主的商品,能看能聽的CD、DVD、雜誌等等,
另一個重點是因為原產地買都比較便宜,所以這也是要掃貨的原因之一。



其實啊~
他代言的飲料買個幾瓶回來喝也無彷,畢竟飲料能貴到哪去?
他代言的炸雞買個一盒來吃吃也無彷,人就是要吃才能活下去嘛~
他代言的手機買個一支來打電話也無彷,只是台灣能用嗎?
他們代言的運動用品可以買件衣服鞋子來穿穿、人總是要打理自己的門面啊!
他們代言的所有東西都可以買,只是多少還是衡量一下自己的金錢能力與真實需要度比較好。



失心瘋一過了頭會誤事,還是多想想吧!
至於店家外的人形看板.....因為拍照又不用錢又能開心飛上天,所以若能拍就多拍點吧~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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